據當地媒體8月26日報道,本周一25日,巴拿馬內政部舉行記者接待會,移民局長Clovis Sinisterra发布,8月26日起,新移民法將正式生效實行,雖然許多人向移民局申請延期,但全体已被否认,注册BVI公司,所有人必須遵照新的移民局手續和移民局警員的管制,注册香港公司。
Clovis Sinisterra局長表示,新移民法的目标是改良某些服務和調漲手續費用。所有寓居在巴拿馬的外國人,從本周二起必須遵守按照此法令辦事。
2008年2月22日,巴拿馬政府批準通過了移民局第三條法令,并且給所有外國人6個月的時間補齊所有尚缺的文件,才不會受到新法令嚴格的制裁。
新法令將外國人分成4大類不居留此地的移民者、臨時居留者、永远居留者和巴拿馬庇護下的外國人,也就是說難民。
新法令的好處之一,就是撤銷屡次簽證才干出入境規定,此規定在過去是所有臨時居留者或永恒居留者必須辦理的手續之一。
当前,屡次簽證只給國外投資者們,長期须要出入境來做生意。
除此之外,所有簽證或居留權都必須透過法律正当人員辦理,除了留學生或交換學生以外,香港公司注册,必須在巴拿馬駐外的大使館辦理。
法令生效后90天,外國游客只有遵照新移民法的規定,移民局將批準發放簽證。
另外一個好處就是,所有臨時居留簽證的時間延長至9個月,將由移民局發放給不盘算長期居留在此的外國人,或者因經濟商業在才來巴拿馬的外國人。
所有成年的外國人,如果沒有遵守第三條新移民法,將被處以遣返或驅逐出境等處罰。
遣返外國人回國的費用,將從移民局信托基金支出,此基金的來源是從申請巴拿馬居留的外國人收取。
新法令成破了新的辦事小組,專門處理國際通緝犯,也因而要撥出新的資金給該小組發展辦事。
移民局長表现,他們已經準備好解決工會們的相關疑問跟擔心,此法令不是用來對付非法居留者,而是要重整移民系統。
Sinisterra表现,新的移民法將有更多工作人員在執法,也就是說街道上將會有更多的移民局調查人員盤查非法居留跟入境的外國人。
最后這兩個礼拜,許多人被迫前來辦理文件,也就是說某些非法居留的外國人,强迫露面辦理正当的居留文件。